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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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员的通知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1:05     点击:


各学院(中心)、离退休处:

根据《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5]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设置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组代表学校监督检查和指导实验室安全工作,并及时、客观地向学校反馈检查督导结果。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第届校级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员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二)熟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具备实验室工作相关经历有丰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离退休干部优先年龄不超过65能够胜任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工作

二、选聘人数

3人,每校区1名。

三、督导内容和方式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对应校区实验室安全检查督查相关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采取定期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一)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工作由平台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统筹安排。

(二)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组成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

(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方式,请报名老师于428日前填写《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员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lab@yangtzeu.edu.cn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1日

附件【附件1-长江大学实验室安全巡视督导员申请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