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24年4月10日成立,是承担学校科研机构、公共教学科研服务平台和各类实验室规划、建设与管理,以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核、验收与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科研机构、教科研平台的整体规划、申报、建设、评估,分级分类管理与考核;
2.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及自制仪器设备、装置、设施的年度购置计划编制,需求调研与可行性论证,购置审核、验收、鉴定、管理与考核;
3.负责学校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和建设;
4.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
5.负责全校实验室对外服务的管理;
6.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8.在学校安委会领导下协调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