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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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01     点击:

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

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统筹配置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以及独占独享,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1.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需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提前规划、精准配置、避免浪费、国产优先、交叉补配”的原则,紧密围绕一流学科建设、博士学位点申报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育、科研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产出等目标和定位,组织申报相关项目,保证项目实施后发挥最大效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及项目入库。

2. 所申报项目必须预先落实仪器安置场地(物理空间)、安全运行保障条件(水电冗余保障、温度湿度保障、防尘防震保障、防电磁干扰保障、防静电保障、防射线泄露保障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完善情况、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等客观条件。

3.项目库管理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有效期为2年,超期未执行的须重新提交入库申请。同时,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也会根据学科调整、专业设置等情况对项目库进行适当调整。

二、具体流程

1.申请单位根据平台建设规划填写《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组织院学术委员会、院内外专家论证并排序,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

2.如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涉及新增用房,需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如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涉及实验室场所扩建改造,需报基本建设处审核。

3.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拟建设项目中大型仪器设备配套必要条件进行现场调查。

4.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综合学校设备存量、各单位上年度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等因素对各单位的申报计划进行集中论证。

5.平台与实验室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学校审批,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项目库。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在2025年2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2025年3月对拟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校内专家论证会。

联系人:蒿老师

资料报送邮箱:ptglk@yangtzeu.edu.cn

联系方式:0716-8060156

附件:《长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