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19 点击:
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实验系列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人员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拟申请专业技术职务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王健 |
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2 |
农学院 |
易丽霞 |
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3 |
园艺园林学院 |
龚天芝 |
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4 |
园艺园林学院 |
吴会会 |
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5 |
园艺园林学院 |
周弦 |
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6 |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
史妙甜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师 |
7 |
地球科学学院 |
刘俊玲 |
工程师 |
实验师 |
8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徐婷 |
工程师 |
实验师 |
9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张志俊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师 |
10 |
机械工程学院 |
朱琦玮 |
经济师 |
实验师 |
11 |
农学院 |
余林花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师 |
12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王海艳 |
助理实验师 |
实验师 |
二、测试的方法和内容
(一)学院测试
1、组织方式:被测试人员所在学院成立相应的实验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实验室主任、高级实验师和副高以上的教师代表共7-9人组成,对被测试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测试内容:测试工作小组对被测试人员实验技术水平能力进行测评,填写《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打分表》(附件1)。
(二)考核小组测评
1、组织方式:平台处根据被测试人员从事专业方向成立实验技术水平能力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室主任或实验技术人员共3-5人组成,采取现场实验授课和操作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测试内容:
1)实验授课(10分钟):被测试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或仪器管理任务、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现场讲授。
2)操作测试(5分钟):以现场设定内容为准;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6月20日前,各学院将测评结果纸质版报送至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6月25日-7月5日,组织考核小组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试结果及效用
学院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成绩各占50%,总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合格,该成绩从测试当年起三年内有效。
联系人:王彩丽
联系电话:0716-8061906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实验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打分表(学院用表)
被测试人员:
评价 要素 |
测评指标内容 |
分值 |
测评分 (根据具体情况评分,保留1位小数) |
实验技术能力与水平 |
熟练操作所负责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完好、操作规程完备,实验效果好。 |
25 |
|
开发仪器设备的新功能,或及时改进实验方法、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
20 |
||
实验技术案例分析 |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为例,阐述实验目的与意义,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以及实验结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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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 |
定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排查记录;实验室整洁卫生,安全设施齐全,措施得力。 |
30 |
|
总体评价分数 |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