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为落实年初工作部署的“实验室操作规程专项培训”要求,确保危险实验设备及危险实验操作(工艺)的安全管理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在6月中下旬开展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对全校Ⅰ级、Ⅱ级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对Ⅲ级实验室进行抽查。
检查时间
6月22日—6月26日。
检查内容
1.是否保存有《危险实验设备-工艺培训记录表》;
2.是否进行了考核,考核通过是否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人员或实验内容调整后,是否及时补充培训并留存相关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各实验室须高度重视,先行自查,补全所缺记录;
2.自查中发现未通过考核或未经培训即上岗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安排补训;
3.对未按要求落实培训、考核及存档工作的实验室,将视情节暂停其相关实验活动。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