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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实验室操作规程专项培训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0 14:54:46 浏览次数:


教学科研单位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及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为落实年初工作部署的“实验室操作规程专项培训”要求,确保危险实验设备及危险实验操作(工艺)的安全管理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在6月中下旬开展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对全校Ⅰ级、Ⅱ级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检查,对Ⅲ级实验室进行抽查。

检查时间

6月22日—6月26日。

检查内容

1.是否保存有《危险实验设备-工艺培训记录表》;

2.是否进行了考核,考核通过是否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人员或实验内容调整后,是否及时补充培训并留存相关记录。

、工作要求

1.各单位及各实验室须高度重视,先行自查,补全所缺记录;

2.自查中发现未通过考核或未经培训即上岗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安排补训;

3.对未按要求落实培训、考核及存档工作的实验室,将视情节暂停其相关实验活动。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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