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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端午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0 14:47:35 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端午”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检查要点

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实验气体、病原微生物、加热设备、压力容器、高压高电流设备、放射源及辐射装置等风险源的隐患排查与安全管控,并进一步完善假期应对突发紧急状况的应急预案。

(二)检查时间

单位自查:2026年6月15日-16日;

学校检查:2026年6月17日-18日。

二、严格落实高危实验报备制度

假期期间,涉及压力容器(超过0.1Mpa)、高温、高电压/大电流、高速运转、强磁、强激光、高处作业、危险气体、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放射源等高危实验,均须填写《长江大学假期高危实验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

三、假期开展实验要求

1.各单位应登记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并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2.学生开展高危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全程在场指导,严禁学生单独操作。

3.学生开展危险实验前,须提前接受相关实验室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实验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所含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点及应急处置须知等,并做好培训记录存档。

4.实验过程中,严禁无人值守,严禁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留宿。

5.学生开展高危实验前,须将实验方案报指导老师确认批准;实验过程中如需改变关键参数,须重新分析并再次经指导老师审核后方可进行。

6.关于过夜实验的特别规定:实验时间超过当日22:00即视为过夜实验。凡需开展过夜实验的,须提前填写《长江大学通宵实验审批备案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严禁开展过夜实验。

四、做好值班巡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常规值班表由各单位自行存档备查),值班人员应重点巡查实验无人值守、未经审批开展过夜实验、未经审批违规开展高危实验等情况。

假期内所有Ⅰ级、Ⅱ级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检查与值班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填写《关键时段、关键区域检查值班表》(附件3),于2026年6月18日下班前盖章报送至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lab@yangtzeu.edu.cn)。

对违规开展实验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保卫处0716-8060110,武汉校区管委会保卫科027-69111842;实验室安全管理科0716-8062869)。

长江大学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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