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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高危危险源管控及年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6 08:10:0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接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的通知》要求,为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结合前期检查情况,现就年前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高危危险源实验报备审批制度

假期期间,所有涉及高温高压高速设备(含反应釜、中间容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的高危实验一律暂停开展。特殊情况确需开展的,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相关实验室须于2月7日17:00前,填写《2026年寒假期间涉重要危险源实验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收集并提交至平台处复核(扫描电子版)。平台处将于2月9日前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学院。未通过审核的实验严禁开展。

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与监督检查

各学院须于2月10日前再次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实验无人值守、未经审批过夜实验、违规开展高风险实验、实验室假前未有备案私自开放等行为,明确安全责任到人。对违规开展实验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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