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现就切实落实好实验过程中人员值守相关规定,通知要求如下:
1.实验室进行实验期间必须要有人员值守(超过15分钟不在实验现场即为无人值守)。
2.非必要不让学生通宵做实验,特殊情况通宵实验须有2人在现场值守,并且履行通宵实验报备程序:
(1)填写《长江大学通宵实验审批备案表》(见附件);
(2)学生、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单位审批通过后,由单位将扫描或拍照后的备案表电子版向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
(3)实验期间,实验申请人要将审批通过的备案表张贴在实验室门外面显眼处备查。
3.高风险实验(涉危化品、危险气体、持续加热、高温、高压、危险性机械加工、强磁强电、激光等)必须做好实验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实验规程操作。
4.各单位要加强通宵实验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尤其是通宵实验人员值守情况,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