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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10:45:13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气体供应商:

为规范实验室气体采购管理,为学校师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质量可靠的产品,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现面向校内外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供应商的合格要求

见附件《长江大学实验气体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供应商资质材料要求

1. 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来校办理的不需要该项资料);

 4.加盖公章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应为结算用账户的开户证明,必须有开户银行);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申请书;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具体流程

 1.欢迎各教学科研单位推荐有资质、长期合作、质量过关、服务到位的供应商加入,学校将进行相应审核。

 2.凡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资质要求将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整齐提交。审核材料于2025年6月9日-10日交(荆州校区东校区3号楼202室,武汉校区综合实验大楼B214),联系人:陈爱霞,万青青(武汉), 联系电话:07168062869。

 3.学校将对供应商的资质、供货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核,审核通过,供应商向学校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书后,即可成为长江大学实验气体供应商。

4.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气体供应商所供产品才符合学校准入要求和后期财务报账规范。

 三、其他事宜

 1.资质审核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审核备案的有效期自审核合格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供应商如有意向需重新提交资质资料进行审核。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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