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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暨10月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10:45:13 浏览次数:


一、专项项目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项目为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有学院层面的安全领导机构

有学院正式发文的实验室安全领导机构,名称可为“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或“实验室安全委员会”,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或副主任,成员包括中心、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共同构建强大的安全管理网络。(上交带文号的学院文件

2.有完善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学院(中心)需编制一套详尽的安全责任体系文件,明确实验室层面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有正式的文件,确保每个实验房间安全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执行力。(上交附件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台账,签字盖章PDF版和EXCEL电子版

3.完善责任书签订

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从学院(中心)层面至各房间安全责任人,以及所有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均已完成签订。对于人员变动或职责调整等情况,需及时完成责任书的重新签订或新签工作,以备检查。(此次完善针对教师层面,学生的安全承诺书将于11月份重新发布新版本签订)

二、10月份安全自查

围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上交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签字盖章PDF版和EXCEL电子版)。

以上材料上交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邮箱:lab@yangtzeu.edu.cn ,联系人:陈爱霞  8062869。

平台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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